南投信義鄉長涉貪 當庭逮捕聲押

南投縣信義鄉長全志堅涉入鄉代會主席李國源索回扣收賄案,被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去年偵辦南投縣信義鄉民代表會主席李國源,涉嫌向參與公所工程標案的廠商索回扣,利用職權「容任投標廠商於採購案中合意圍標」,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他與二名業者獲准;檢方再向上突破,追查到現任鄉長全志堅也涉貪汙,訊後當庭逮捕向法院聲押。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黃鈺雯去年十一月底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搜索信義鄉代會等二十三處所,約談十二名嫌疑人,複訊認為李國源具有鄉代會主席身分,擁有審查預算與追加預算的職權,利用信義鄉公所辦理灌溉工程採購需追加預算的機會,向黃姓與鄧姓廠商收受賄賂,涉嫌容任投標廠商於採購案中合意圍標。

檢方認定李國源與黃姓及鄧姓廠商,分別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賄罪」、政府採購法的合意圍標等罪,且嫌疑重大,觸犯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有逃亡、煙滅證據和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依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三人,法官裁准羈押禁見,此案仍偵查中。

檢方也發現,現任信義鄉長全志堅也涉入李國源等人的弊案中,四日傳喚他到案說明後,認為他涉案重大而逮捕,五日以涉案重大等理由,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台中地檢署去年起偵辦信義鄉公所弊案,先是查出公所秘書胡錦龍與其胞弟經營土木公司,胡明知自己有公所採購案決行職權,卻不知迴避將道路、清淤等二百七十八件工程發包給自己的公司,標案金額共三千一百七十萬元,胡獲利二百八十五萬元,中檢將胡錦龍向法院聲押獲准;此外,公所一名廖姓技士也利用採購標案,向廠商收賄二十萬多元同樣涉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