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即日起至3/31受理114年街頭藝人證申請登記

文化局提醒街頭藝人,即日起至3/31已開始受理114年換證申請登記。(記者曾厚銘翻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縣每年三月和九月受理街頭藝人當年度申請登記或換證手續。彰化縣文化局指出,今年上半年申請時間從即日起到三月卅一日,申請方式採紙本,相關表單可到彰化縣文化局官網/主題專區/街頭藝人/表單下載(https://reurl.cc/xpnane)。

文化局表示,為保障及尊重街頭藝人的藝文創作,鼓勵多元發展,文化部現已改為申請登記制,彰化縣政府每年辦理二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申請期間為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卅一日,以及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卅日止,證照有效期限三年,明列於街頭藝人證上,屆期自動失效,更多詳情請洽文化局官方網站最新消息。

文化局說,彰化縣政府期待透過街頭藝人的努力,將能營造更具活力的文化環境,豐富民眾的生活,並促進社區與藝術的連結,透過每一位街頭藝人的熱情與創意,不僅讓街頭表演文化蓬勃發展,成為展現地方特色與吸引觀光的亮點,更能豐富國內街頭表演藝術的發展,拓展更完善的表演空間,打造友善的演出環境,共同迎接更加充滿創意的文化藝術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