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委外處理捕蜂捉蛇、捕綠鬣蜥的部分廠商,以不實照片、浮報等方式詐領費用,屏檢偵結後以涉貪汙及詐欺取財等罪嫌,將農業處陳姓技士、蘇姓技工及八名廠商依法起訴。
屏檢起訴書表示,民國一一一至一一三年間,蔡姓及翁姓負責人用兩家公司的名義,承攬屏東縣捕蜂捉蛇業務,每次捕蜂案件契約單價為新台幣一八八0元,為提高公司獲利,竟由員工以人頭門號報假案,以不實照片方式向屏東縣府農業處動保科詐領契約價金,三年共詐領總計一九一萬五千七百二十元。
屏檢指出,蔡姓及翁姓負責人自民國一一一年至一一二年間,以一家公司名義承攬屏東縣綠鬣蜥移除業務,為避免公務員刁難及點收綠鬣蜥數量時配合放水,陸續交付共二十三萬元給農業處蘇姓技工;總計浮報綠鬣蜥成體共一五三一隻,詐領契約價金共三十九萬一千四百一十三元。
另外,農業處動保科陳姓技士明知一一二年綠鬣蜥移除業務,訂有履約期限及明確開工日期,開工日期前捕獲綠鬣蜥數量不得計價請款,竟指派不知情動保科人員先行點收,詐領契約價金共一百二十三萬三千一百九十九元。
屏檢認為,陳姓技士及蘇姓技工長期利用職務上機會,任由業者以浮報、提早點收等方式詐取公款及圖他人私利,對犯行全盤否認,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