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性別暴力 擬延長兒少受害追訴期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六日拍板首部國家級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除落實高中以下學生每學年接受至少四小時性別暴力防治課程提升學生身體自主權及防治意識,同時研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權時效。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營造性別平權的社會,是國家的責任,請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完善校園及社會相關宣導及防治策略,相關部會應依權責強化各特定群體之性別平等及暴力防治意識,營造暴力零容忍的社會。

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規劃,首部國家級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將有四大議題,十五個部會將共同推動整體社會性別暴力防治工作。

四大議題各自有不同執行內容與指標,目標將分為三大部分。針對保護兒童及少年部分,將落實高中以下學生每學年接受至少四小時性別暴力防治課程,提升學生身體自主權及防治意識;在校園部分,應用會議、研習、多元媒材強化校長、教職員工對性別暴力辨識、處理能力及保護輔導措施。

此外,將督導學校改善校園安全死角、改善軟硬體設施;在司法上,將落實司法詢問員制度,協助兒童使用司法資源,研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權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