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快退件 交部:評估分段推動可行性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公路局完成「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年初送交通部審查,二月底因不具社會經濟可行性被打回票;交通部十日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澄清是要補強內容及評估分段推動可行性,並非退件。

交通部一0九年重啟花東快可行性評估,北起崇德、南抵台東市,總長一百七十四公里,寬度二十一至二十三點八公尺,採雙向四車道,沿線設置十七處交流道,總經費初估三千六百一十四億元。

不過,公路局一月份將評估案送交通部審查,但二月被退,原因包括成本和現值不一、需納經濟外溢效果、行車時間重檢討、造價昂貴等,經濟效益益本比小於一,不具社會經濟可行性。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說明,交通部是請公路局補強內容,後續將評估分段推動的可行性,整個計畫尚在辦理,並非退件。公路局長陳文瑞表示,交通部的審查意見,包括補充廣泛性效益、成本面檢討以及可否分段逐步推動的可行性,公路局目前正在做補充說明。目前初步建議,以崇德-新城的效益面最大,因為可以往北銜接蘇花安,這一段長約三公里,經費初估九十億元;次之是崇德-吉安,長約三十公里,經費初估九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