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資助介選招待遊北京? 涉陸2案均無罪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被控受中國指示資助介選、發展組織涉犯國安法,高雄分院十一日依罪證不足判周女無罪;高雄某商圈發展協會王姓理事長被控招待里長和親友前往北京旅遊、接受統戰,不過,法官認定無對價關係,判決王男無罪。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指出,檢察官認為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為中國「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及「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發展組織,但經法官函詢法務部調查局,這兩個組織性質,發現並無中國官方與組織實質控制或關聯事證,周女與這二個組織成員互動難以認定為犯罪。

高分院表示,無法認定周女有為「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及「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接觸招攬陸配、新住民、新住民二代事實,檢方也未舉證周女會唔中國統戰部人士,獲得資助事實,難認已有「著手」發展組織犯行。法官審結後,依罪證不足判處周女涉犯國安法部分無罪。

高雄某商圈發展協會王姓理事長案,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辯稱此案純粹是民間交流,法官經傳喚證人,發現多人均證稱只是應邀參加旅行團,不知道是參訪團,且大致都有照旅遊行程走,宴席間也沒討論到政治或選舉相關話題,且依照先前旅遊經驗,也不認為團費一萬八千元便宜。且中國台辦人員並未在飲宴間公開提及總統選舉議題等語。

高雄地院法官依照證人證述,王男在組團參訪前後均未試圖影響團員投票意向,甚至有多名團員直到檢警偵查時才對旅遊可能是里長參訪團或落地招待表達驚訝,足證此案並不存在對價關係。因此認檢方舉證不足,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