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慈庸:重啟軍審應做足配套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十三日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當年促成軍事審判法修法的當事人洪仲丘之姊洪慈庸回應,軍審法當年的修法是為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總統要有條件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配套務必要做足。

洪慈庸表示,軍審法當年的修法是為了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總統要有條件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配套務必要做足。

她說,對於總統賴清德「恢復軍審」的看法,就如同二0一九年她曾對韓國瑜院長直指「台灣沒軍法」發表的看法一樣,第一,事實面,「陸海空軍刑法」自一九二九年起實施,至今從未廢除,軍法一直存在;第二,當年的修法,是因為從威權時期以降,檢審不分與人權侵害不斷,已經累積了過多的冤案,卻從來沒有進行過有效的檢討。

第三,就她對現有資訊的了解,賴清德的宣布,在於「收買、洩密、滲透」的共諜案件,並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軍事犯罪」,而無普通刑事案件。如果是涉及到外國軍事和情報力量介入、涉及我國重要國家安全,有重大的正當性和必要性,那未來也必須清楚框架軍事審判的適用範圍。

第四,依她了解,為了呼應當年修法的理由,此刻也會有配套的討論,包含,訂定軍事法官條例,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但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包含「官官相護」問題如何解決?會不會因此與目的背道而馳?這仍是需要被解決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