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修軍審法 與賴明顯不同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曾提出要修軍事審判法,她十四日表示,她在乎的是軍法人才培育,而賴總統腦裡想的是利用軍事審判打擊異己,兩者明顯不同。

翁曉玲說,有媒體報導指她提出軍事審判法修法案,誤認她是支持恢復軍事審判,實有所誤會。她提案的目的是要解決現行軍事審判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不當而出現審判體系錯亂的情形。

翁曉玲表示,她提出修法是為避免發生戰時軍人犯罪仍依一般刑事訴訟法去追訴,並由普通法院審理的不合理情形,與賴總統所提的明顯不同。

翁曉玲提醒,自軍事審判制度凍結,軍事法院停擺後,軍法官考試十多年來未曾舉辦,目前大約還有百位左右,而現職軍法官,因無適當職缺可維持軍法專業發展,多已轉任一般國防行政職位,導致軍法人才快速流失。

翁曉玲擔心,萬一發生戰爭必須啟動軍事法庭進行軍事審判時,恐將出現找不到軍法官進行追訴審判的窘境。她建議,在目前軍事審判制度凍結的情形下,其實可在一般法院設置軍事專業法庭,或是引進軍法官參審制度,來協助普通法院法官審理軍人案件,除了可以減輕普通法院法官的負擔,也可提升軍事案件的審判品質和維護軍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