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二階罷免連署書格式不得改變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中選會十七日指出,公職人員罷免案之二階連署格式是由選務機關依法發給,領銜人、罷免團體或連署人都不得變更格式,應依規定格式連署。

中選會表示,目前已有三十五件立委罷免案、二件民進黨縣議員罷免案,與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等可進入二階連署,且罷團都已陸續赴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另有十七件罷免民進黨立委之罷免案、六件縣市議員罷免案未過一階門檻,得補件一次。

中選會表示,外傳中選會發的罷免二階連署格式,領銜人、罷免團體或連署人都可放大或縮小,也可自行裁切或直接變更格式,這是不正確的謠言,二階連署格式是由選務機關依法發給,領銜人、罷免團體或連署人都不得變更格式,應依規定格式進行連署。

中選會表示,罷免案需補提提議書是由各縣市選委會與地方戶政事務所所進行的比對查核,與中選會並無關係,呼籲有心人勿再以訛傳訛,也不要一再打擊各地選委會與各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依法行政,另外,還有謠言指罷免提議或連署繕寫不得以簡體字、異體字或阿拉伯數字取代國字,但實際上罷免提議或連署繕寫得以簡體字、異體字或阿拉伯數字取代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