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申設簡易分行 預計Q2上路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十八日指出,將修法開放券商可以新設或將原分支機構轉換成簡易分支機構,不經營證券經紀業務,但可以選擇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或提供客戶開戶前置作業、招攬及諮詢服務,估第二季開放申設。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因應近年證券商朝數位轉型發展,線上開戶及電子交易比重日益提升,擬修法開放券商可以設置或將一般分支機構變更為規模較小、人員精簡且業務範圍較簡化的簡易分支機構。

黃厚銘說,券商的簡易分支機構不經營證券經紀業務項目,並由券商依業務需求及人力配置規畫,選擇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或提供客戶開戶前置作業、招攬及諮詢服務等。

設置資格條件及申請程序部分,黃厚銘說明,新設簡易分支機構的現行資本額與一般分支機構一樣為三千萬元。

若是一般分支機構變更為簡易分支機構,則應符合最近一年未曾受周邊單位處停止或限制買賣處分,同時自有資本適足比率要大於百分之一百五十,就無須增加實收資本額。不過,券商應於營業計劃書載明變更事由及針對原客戶的處理機制,同時應附上員工安置計畫,以維護員工權益。

黃厚銘強調,單一家券商新設併計變成簡易分支機構的總家數,每年度不得超過三家,主要是考量到仍有非電子化交易的客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