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韓不銹鋼冷軋鋼品 我續課反傾銷稅5年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十八日表示,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第二次落日調查案,自十八日起中國大陸、韓國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按現行核定反傾銷稅率,分別為百分之三十八點一一、百分之三十七點六五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為期五年,至一一九年三月十七日。

關務署說明,台灣自民國一0二年八月十五日起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原案申請人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一三年二月十九日提出繼續課徵的申請,一一三年八月七日公告進行第二次落日調查。

關務署指出,經財政部及經濟部調查結果,認定傾銷及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且經濟部綜合分析評估,無充分證據顯示繼續採行反傾銷措施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有明顯的負面效果,因此按現行核定稅率繼續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