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傳出檢察官要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逼害」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檢表示勿透過媒體帶風向,民眾黨十九日指出,北檢濫用視察進行不當訊問,已違正當法律程序,應說明十月十四日的偵訊到底有無筆錄。
民眾黨十九日發布聲明表示,指檢察官林俊言誤解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的法律定義,持續欺騙社會大眾,是假視察之名行訊問之實,違反程序威逼不成,事後才急著用最速件函通知法院,早已逾越了檢察官守則,破壞司法公信,重創檢察體系形象。
民眾黨指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重點在了解羈押被告的環境狀況,而非假視察之名,透過聊天恐嚇當事人,北檢兩次濫用視察,進行不當訊問,已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民眾黨說,根據檢察官守則第六條,「檢察官行使職權應依法定程序嚴謹審慎行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但檢察官林俊言在醫院直接威逼沈慶京咬柯文哲,十月十一日當天訊問二個小時,錄音錄影卻只有幾分鐘,且筆錄僅紀錄「當事人保持緘默」,把訊問包裝在視察中,何時錄音錄影全憑檢察官決定。
民眾黨表示,十月十四日檢察官又假視察名義再度訊問沈慶京,甚至提及減刑規定以達目的,這不是熱心告知,而是透過訊問積極「勸降」。
民眾黨指出,北檢應具體說明十月十四日的偵訊到底有沒有筆錄,還是濫用視察的名義,繼續進行違法訊問?並強調,檢察官不遵守正當法律程序,社會應該共同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