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課稅指引 2個月內公告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網紅經濟大爆發,顛覆傳統所得來源思維,財政部長莊翠雲二十日在立院財委會表示,賦稅署預計二個月以內公告相關獲利分類以及所得定性的指引問答,讓外界了解。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質詢時關切,網紅稅務問題引起很多討論,分潤方式、所得種類與項目多元,建議台灣比照新加坡發布指引問答,讓納稅義務人有所依循。

莊翠雲回應,賦稅署正在積極努力規劃,且已有初稿,預計二個月以內完成公告,讓外界了解,時程上會盡速加快。

財政部說明,賦稅署主要是參考研究建議及考量稽徵實務,就網紅各種獲利模式所涉的所得類別、來源所得認定原則、成本費用核認等面向,審慎研議訂定相關課稅規範,且相關課稅問答會兼顧簡化與法理。

據先前釋出的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將網紅獲利模式分為八大類,即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通告活動、廣告鏈結點擊獎金、廣告業配、平台支薪與直播打賞、電商導購與直播帶貨,以及網紅推出自己的糖果餅乾或服飾品牌等販售周邊商品。

根據委外研究報告認定,上述獲利模式涉及的所得類別眾多,包含權利金所得、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等;不過,最終獲利分類以及所得定性為何,仍待財政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