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二十七日指出,因機關仍有用人需求,民國一一四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增列需用名額六十四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共計一百七十四名,增加身心障礙者進入公職服務機會。
考試院表示,一一四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原公告需用名額為一百一十名(三等考試二十五名、四等考試四十五名、五等考試四十名),因機關仍有用人需求,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六十四名(三等考試十三名、四等考試二十三名、五等考試二十八名)。
考試院說,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一百七十四名(三等考試三十八名、四等考試六十八名、五等考試六十八名)。
考試院表示,考試將於四月十九日至二十日舉行,預定六月十一日榜示,考試舉行相關事宜及各類科增列需用名額情形,可以至考選部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