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俊文∕台南報導
自願捐贈給神明的香油錢,能否借回去?廿七日台南市開基玉皇宮有一位自稱六年前曾來捐三十萬元的北部李姓民眾,來廟開口要借回二十萬元,且限期答覆,否則「就要用自己的方式把錢拿到」,廟方心生恐懼,向北門派出所備案,此人也被請到派出所說明,副所長洪東南表示,若語帶威脅讓人心生恐懼,就可以恐嚇罪處理。
一位自稱家住北部的李姓民眾來到開基玉皇宮向廟方工作人員表示,自己是出獄多年的「更生人」,他在六年前曾來玉皇宮捐贈三十萬元香油錢,最近因為經濟困難,希望廟方能回借他二十萬元。
他上午十一時來廟,要求廟方於下午一時前回覆是否要借,「若廟不借,將以自己的方式讓廟借出現金」。
玉皇宮通報五分局北門派出所處理,警方通知此人到派出所做筆錄。玉皇宮表示,目前只是備案,希望這位信徒不要再來鬧,再來就會正式提告。
信徒捐給宮廟的香油錢都是自願自發的奉獻,沒有強迫性。玉皇宮常年把信眾捐的香油錢和賣金紙的盈餘捐出做公益,每年金額都在二千萬元以上,這其中也包含李姓民眾的愛心。
同理,廟方不可能以各種理由跟受贈的學校、醫療院所或窮苦人家要回公益善款。宮廟不是銀行,沒有存放款的業務。
據了解,這並不是這位信眾第一次要跟廟要回香油錢。廟方向宜蘭三清宮查證,這位李先生說曾捐五十萬元,也要借錢。廟方後來調出帳目,此人前後只捐六萬多,並非五十萬,為了息事寧人,後來乾脆六萬多全部退還給他。
但「更生人」、「限期答覆」、「不借錢就用自己方式處理」等說詞,都帶有威脅性。洪東南指出,若廟方覺得受到威脅、心生恐懼,可向派出所正式提出恐嚇的告訴,至於能否成立,由檢方判定。
民眾在網路留言「膽敢向玉皇上帝調頭寸?」、「跑錯地方了吧?應是去銀行,不然就要找拜財神的廟」、「款捐出去還想要來,願賭不服輸,神明不會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