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即起公告 總價值46億元

竹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即起公告,總價值四十六億元,請未登記民眾注意。(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一四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四月一日至六月卅日進行公告,今年度公告案件包括五百七十六位被繼承人、五千四百六十一筆土地與一百廿九棟建物,請尚未辦理的民眾注意。

竹縣府表示,根據今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未辦繼承土地總價值已達四十六億元,公告資料將張貼於新竹縣各地政事務所、不動產所在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及村里辦事處。

地政處說,根據規定,繼承登記應於被繼承人過世後六個月內完成。如未在一年內辦理,地政事務所將於每年三月底開始逐一通知繼承人,並於四月一日起進行公告。公告期屆滿後仍未辦理登記的,將由縣府進行列冊管理,列管十五年期滿後交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進行公開標售。

為協助繼承人了解繼承登記流程及後續處理事項,縣府與各地政事務所四月和五月舉辦五場次的繼承登記宣導說明會,幫助民眾在收到通知後能更清楚該如何處理。如果收到逾期未辦繼承登記通知,切勿驚慌,可以立即撥打縣府地政處或各地政事務所的電話進行諮詢,或親自參加說明會,面對面解決疑慮。

地政處特別提醒,根據民法規定,繼承人必須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始能行使處分權利,及時完成繼承登記不僅可以避免罰鍰,也能避免不動產被列管並最終標售。務必記住,越早辦理,越能保障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