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承受每天的垃圾 掩埋場污染防治環保局把關

惟有全民一同垃圾減量和做好資源回收分類,才可降低人類對環境所造成的傷害。(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二日表示,永續不只是花蓮的口號,也是實際追求的目標,惟有全民一同垃圾減量和做好資源回收分類,才可降低人類對環境所造成的傷害。花蓮縣目前營運中掩埋場僅剩十座,可掩埋之餘裕量捉襟見肘,直至一一二年十二月台灣水泥公司再生資源利用中心開始營運,賦予掩埋場新的身分與責任。

花蓮縣政府表示,根據行政院七十三年頒定之「都市垃圾處理方案」,垃圾處理方式以掩埋為主,直至八十年代各縣市興建垃圾焚化廠,則改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之垃圾處理方式解決各地垃圾問題,但未興建焚化廠之地區仍以衛生掩埋為垃圾處理方式。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自一百年開始持續推動垃圾強制分類、透明垃圾袋政策、資源回收加強宣導外,希望藉由宣導和稽查雙向結合,養成民眾落實垃圾分類好觀念。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為了我們的環境和下一代子孫,減少使用一次性產品,期盼從好山好水好環境的花蓮開始,以零廢棄訂為花蓮縣永續的最終目標。

花蓮縣政府表示,花蓮縣一一三年度全年垃圾清運量六萬三千三百七十五點七公噸,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零點五五公斤,以一家四口家庭換算,每天排出二點二公斤垃圾,如何有效降低垃圾量為目前花蓮縣關鍵議題。

花蓮縣政府表示,花蓮縣目前尚營運中的掩埋場鄉鎮市有:秀林鄉、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瑞穗鄉、玉里鎮及富里鄉。其中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瑞穗鄉及富里鄉掩埋場皆無掩埋空間,轉型成為垃圾轉運站型態使用,將暫置垃圾利用大型轉運車輛將垃圾送往指定處理地點,花蓮縣環保局規劃未來將減少本縣垃圾掩埋數量,將目前所剩無幾之掩埋空間留作未來緊急狀況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