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列車延誤 高鐵不退費

記者黃文記∕歸仁報導

台灣高鐵受三日上午十一時許的地震影響,台中至嘉義區間啟動災害告警,台灣高鐵公司於地震發生第一時間即成立緊急應變中心(EOC),並依標準作業程序進行地震應變;而後於下午二時三十五分完成地震應變及安全巡檢作業,解除全線速限。

受此地震事件影響,致部分列車有所延誤,惟因地震屬天然災害,非可歸責高鐵公司,高鐵公司表示這次延誤不適用延遲退費之規定。

高鐵台南站表示,該地震發生於上午十一時四十七分,震央在台南市官田區,由於該地震部分路段已達三級告警,故需依程序進行路線土木設施巡檢,維修人員於下午一時十二分完成相關作業,並進行列車提速巡檢,由維修人員隨乘巡檢及進行軌道之動搖測試,列車先以注意進行方式(時速四十五公里以下)運轉,後續分別以時速七十、一百二十、一百七十、二百三十公里之順序,漸進提升運轉速度,以確保營運安全。

台灣高鐵於下午二時三十五分完成地震應變及安全巡檢作業,解除全線速限。受此地震事件影響,致部分列車有所延誤,台灣高鐵公司已於車站及列車加強對旅客廣播,說明延遲情形,同時提供飲用水及麵包供旅客取用。因地震屬天然災害,非可歸責高鐵公司,故該次延誤不適用延遲退費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