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稅價格扣除預付款 違反緝私規定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基隆關表示,預付款項為實付交易價格的一部分,依關稅法規定,其金額應計入完稅價格,民眾若誤將其申報為完稅價格的應減費用,會導致短報完稅價格,構成虛報貨物價值,涉及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規定,為免受罰,請進口人務必多加留意。

基隆關說,近來發生數起進口人誤將預付款項視為交易折扣,並申報為進口報單完稅價格應減費用,招來補稅及裁處罰鍰。

基隆關指出,預付款項為訂單合約成立後,買方按照合約內容預先支付賣方的部分貨價,雖然會於出貨時扣除該款項,但其本質上仍屬實際交易價格的一部分,因此不得列為應減費用。

基隆關提醒,依據關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及「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單證合一進口報單應填報說明,應減費用係指已列入所申報價格內,但依交易價格規定可以扣除者,如廠房、機械及設備等貨物進口後,從事的建築、設置、裝配、維護或技術協助等費用,進口後的運輸費用及遞延支付所生利息等合計金額,籲請進口人在貨物進口申報前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