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七日下午四時許,警五分局和緯所巡邏行經海安路段,發現前方一輛轎車車牌映照夕陽閃爍金光,異常情形自然不是「稀有度」較高,警方當即攔車查察,現場比對車籍資料發現車牌已被吊扣隨後即將黃姓駕駛也帶回調查,訊後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針對違規上路部分也依法開單。
和緯所副所長黃相輔與警員莊致中七日下午四時許行經海安路,發現一輛轎車車牌異常反光,經攔查發現該車車牌正處吊扣期間應不得上路,立即將偽造車牌查扣並送回監理機關再次驗證,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同時也將黃姓駕駛帶回調查。
據了解,黃男日前因超速四十公里,遭警方舉發危險駕車,車牌後續也被監理機關吊扣半年。黃男自稱需走訪客戶、不能沒車開為由,異想天開訂製一面與原車號完全相同的車牌,為避免違規讓偽造車牌上路曝光,又另外以反光塗料加工規避電眼,不想卻躲不過員警法眼。「新牌」上路沒幾天就被巡邏員警活逮,不僅違規還涉及刑責。
警五分局交通組指出,黃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使用偽造車牌」及「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分別可處汽車所有人三千六至一萬0八百元罰鍰,另也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