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中年男子步行相向碰撞 徒手互毆輕微擦挫傷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民眾簡姓男子(38歲)與廖姓男子(39歲)彼此互不相識,於03月01日23時27分在新店區光明街徒步相向,因互不禮讓而碰撞身體引起爭端,進而徒手互毆,適逢新店廾馽分局碧潭所警員巡邏途經案址發現上情。

新店警分局指出,雙方當事人臉部及手部有輕微擦挫傷,均表示欲自行就醫再決定是否到碧潭所提出告訴,其中廖男自稱眼睛不適,遂由119救護車送往慈濟醫院治療。

新店警分局提到,案發後簡男迄今未報案,廖男於03月22日20時許到碧潭所報案傷害,惟表示不在警察機關提出告訴、將自行前往地檢署遞狀提告,由碧潭所依規定受理並開立報案證明(告訴乃論之罪未提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