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十六日表示,立委接觸機密的可能性比較大,希望未來能夠在法律明確規定,赴陸前需經申報審查,目前正在修改相關法規。
共諜案頻傳,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縣市首長、公務員,甚至受政府委託研究關鍵技術的學者,赴陸前需經申報審查,但民意代表包括立委、議員及其助理則不在規範中。
苗栗縣長鍾東錦是賴總統提出十七項因應策略後首位赴中訪問的地方首長,梁文傑表示,規範民選公職人員、尤其縣市首長的最好機制就是公開透明,因為選票是最強大的監督機制,不過,陸委會還是希望其他的民選公職人員都能納入相關規範,因此目前正在修改相關法規。
梁文傑表示,立委接觸機密的可能性比較大,希望未來能夠在法律上面就明確規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是要各個機關列舉出機關內有哪些人員涉密,並報來陸委會、移民署等,但立法院卻從來沒有報過。
至於修法後規範範圍是否將涉及到立委的辦公室助理?梁文傑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是要各個機關列舉出機關內有哪些人員涉密,然後報來陸委會、移民署等做審核,各個機關都會報。
比如說,司法院接觸到國安案件的法官、檢察官等,監察院也監察委員也可能接觸到國安案件,「但是很可惜的就是立法院從有兩岸條例以來,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報過」,所以陸委會才會希望說這個部分能夠用明定的方式,就像縣市長的方式明定,就比較沒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