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為維護新北河濱公園內遊客安全,淡水老街、八里老街、新月橋、熊猴森樂園等四區域十六日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即日起至五月卅一日為宣導期,六月一日起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開罰,請民眾注意規定以免觸法遭罰。
新北市府高灘處指出,新北轄內河濱公園雖已公告適用道交條例,且禁止汽機車進入,然微型電動二輪車依該條例規定屬於自行車,非屬禁止進入車輛;但考量淡水老街(淡水捷運站至中正路十五巷沿河岸商店街段)、八里老街(八里渡船頭至觀海大道沿河岸段)、板橋新月橋(橋上及牽引道)、新北大都會公園熊猴森樂園等四區域為國際觀光區或為熱門景點,人潮眾多,縱使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交條例以時速廿五公里行駛,仍易造成行人、用路人及民眾遊客之危險。
高灘處表示,另有微型電動二輪車業者及民眾私自拆除限速設備,致有超速情形,更增危險,且已多次接獲民眾及民意代表反映,為維護民眾安全,確有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駛入上述四區域之必要。
高灘處呼籲該四區域已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並將於現場設置告示牌,即日起至五月卅一日為宣導期,自六月一日起如有違反者,均得依道交條例規定裁罰三百元至一千二百元,請民眾務必注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