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劉世芳要辦所有集會者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柳采葳十八日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詢問警察局,內政部長劉世芳稱參與集會將全移送法辦的「全部」如何定義。北市警說,集遊法規定只有主謀移送法辦,柳采葳追問劉是否講錯,官員僅微笑搖頭未說話。

為聲援疑涉幽靈連署案、而遭聲押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國民黨於北檢外集會抗議活動。因內政部長劉世芳說,參與集會將全移送法辦,引發熱議。

柳采葳質詢時指出,劉世芳聲稱十七日參與集會遊行的都要全部移送法辦,詢問局長李西河過去有沒有人在北檢前抗議有被移送,李稱,「去年十二月七日柯前市長開庭有移送一位民眾。」其因違背「集遊法」規定,經勸導、警告、面對解散制止程序後移送法辦。

柳采葳指出,警方是否有辦法掌握全部參與名單,「全部」到底什麼意思,保安科長林建良說,沒有經過集遊法申請主要針對首謀、主持人。李西河補充,一切規定都是依集遊法規定辦理。

柳采葳強調,按照過去民進黨抗爭方式,很顯然不只是雙標,更證明了「綠能你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