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烏龍執法抓錯女老師 許采蓁籲市長及警察局長宣示下不為例

市議員許采蓁呼籲市警局持續加強員警的法治觀念,市長及警察局長也應公開宣示,高雄警方未來執法時絕對不會再發生抓錯人的情況。(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許采蓁廿一日表示,女老師獨自散步竟莫名被警方帶走!呼籲市警局持續加強員警的法治觀念,市長及警察局長也應公開宣示,高雄警方未來執法時絕對不會再發生這樣的情況。

許采蓁說,林姓女教師到文化中心圖書館還書,散步時被鳳山警分局員警當成毒品通緝犯的同夥,強制帶回派出所數小時,後來派出所所長警覺抓錯人,才趕緊將林老師送回原處。

許采蓁指出,整個執法過程充滿瑕疵,警局未依規執法 強制手段宛若警總復辟!請問警方身著便衣是否有出示證件?請問林老師是現行犯嗎,否則警方是以哪一條法規在無拘票的情況下逮捕?

她又質疑,請問警方訊問時語帶威脅、以眼神暗示認罪符合訊問規則嗎?請問在當事人要求與家人聯繫時,警方憑哪一條法規限制其自由?

許采蓁提到,看到林老師的自述,可想而知,整個過程有多害怕,警方執法必須認知到警察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而非履行自己的意志或自以為是的公義,如果所有員警執法都不依規定,那民眾生活跟過去戒嚴時代遇到警總一樣沒有保障。

許采蓁表示,這個會期她擔任市議會警消衛環委員會召集人,主持會議期間就曾提醒警方務必加強員警法制觀念,就是為了防範這類事件發生,警局雖然已對正副所長在內共七名員警分別記申誡及小過處分,但這樣的處罰可謂高高舉行、輕輕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