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車輛戶籍遷出就失效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經核准供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因故遷出戶籍未設同址,稽徵機關將會自遷出戶籍之日起恢復課稅。為確保自身權益,請民眾辦理戶籍遷移時要多加留意。

該局表示,身心障礙者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可用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之車輛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同一戶籍二親等親屬之車輛經核准免稅,若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因故遷出戶籍未設同址,即不符合免稅要件,依現行規定,應自遷出日起取消免稅並恢復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