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五甲國宅公設產權爭議未解 議員黃柏霖呼籲市府調查釐清爭議

市議員黃柏霖主持在高雄市議會舉辦的高雄市國宅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產權檢討:以五甲國宅為例公聽會,陳麗珍、李雅靜等議員列席。(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的五甲國宅是台灣最大的國宅社區,公共設施產權爭議是一大久未解決的問題。市議員黃柏霖認為,若問題無法在短期內解決,都發局應盡快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調查,釐清當初買賣計價方式及相關爭議,避免未來持續重複相同問題,減少內耗。

黃柏霖廿二日主持在高雄市議會舉辦的高雄市國宅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產權檢討:以五甲國宅為例公聽會,陳麗珍、李雅靜等議員列席,會議中呼籲市府與中央提供更完整的資料,並由第三方機構協調解決五甲國宅產權問題,釐清所有權歸屬。

黃柏霖以五甲國宅的現況為例,強調政府應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來解決國宅住戶的問題。他指出,現有的國宅缺乏像民間大樓的管理委員會,住戶遇到問題時無從求助。希望市府能與時俱進,借鏡其他地區的管理機制,提升行政效能,改善居住品質。

陳麗珍表示,過去由國宅處協助,如今業務縮減,改由管委會自行處理,導致年久失修的設施難以修繕,經費管理也成困境。她認為應訂定明確條例與修繕經費規劃,政府若能處理修繕未必不好,但應有完善管理制度及配套,並提醒修繕涉及經費支出,住戶須有心理準備。

李雅靜指出,五甲國宅一至三期涉溯及既往與抵費地、公共設施重複負擔問題,質疑是否對住戶重複課責。她呼籲市府與中央應提供完整資料,與民眾及管委會共同釐清所有權與費用歸屬,並建議由第三方協調,提升資料透明與討論成效。她強調未點交設施應儘速完成,確保民眾安全,並要求都發局限期會勘。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五甲國宅買賣契約明訂公共設施應登記為政府所有,並依都市地重劃精神,以抵費地方式支付公共設施及建設費用,故應登記為縣市政府所有。若社區房地產所有權人對更名登記仍有疑義,可委託律師公會進行適法性探討。

圖說:市議員黃柏霖主持在高雄市議會舉辦的高雄市國宅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產權檢討:以五甲國宅為例公聽會,陳麗珍、李雅靜等議員列席。(記者吳文欽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