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視台美關稅談判 調整貨物稅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委提案調降車輛類貨物稅,財政部表示,現已針對電動車或中古車提供汰舊換新等減免徵貨物稅措施,由於近來美國正與各國進行對等關稅談判,內容可能涉及非關稅壁壘,建議視後續談判狀況,再擬訂汽車貨物稅稅率調整方向,以免減損台灣可能的談判籌碼。

立法院財委會二十三日排定審查朝野立委所提的貨物稅條例相關條文修正草案等三十四案,不過,行政院版本的修正草案並未入列。根據財政部二十二日提交立院的書面報告指出,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將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二千元措施,延長實施至民國一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並以二年為限,意即最長可實施到一一八年底,財政部希望此案與立委提案併案審議。

針對立委提案刪除部分電器類課稅項目及調降部分電器類貨物稅稅率,財政部說明,貨物稅是就特定貨物課徵的特種消費稅,具有財政收入及社會政策功能,主要是對耗用能源(如油氣類、車輛類及電器類)、具外部不利益(如水泥、橡膠輪胎、平板玻璃)及影響健康(如飲料)等貨物課稅,並非為抑制奢侈性消費。

針對立委提議調降燃油小客車及燃油機車貨物稅稅率,或免徵機車貨物稅及刪除車輛類貨物稅,財政部表示,近年對電動車輛或中古汽(機)車及老舊大型車,提供汰舊換新等減免徵貨物稅措施,已實質減輕貨物稅負擔,並藉縮短電動車與非電動車稅後價格差距,鼓勵民眾購買新車及電動車,以達淨零、鼓勵產業轉型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