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新北市黨部罷綠委涉「幽靈連署」案,黨工謝慶認、蔡甘子、羅大宇三人交保,但新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院二十二日駁回檢方抗告,維持三人交保,全案不得再抗告。
新北地檢署偵辦罷綠委提議涉「幽靈連署」案,兵分三十路搜索謝慶認、蔡甘子、羅大宇、志工應大華等人之住居及辦公處所,並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十六日裁定三人分別以二十萬元、三萬元、二十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六個月的處分。
檢察官不服原審裁定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沒有違誤或不當,且該裁定已在兼顧偵查效率與被告權益間取得平衡,考量偵查所需事證可靠,並不需持續羈押,即可透過交保及其他限制措施確保調查不受干擾,所以駁回抗告並維持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