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前送件罷免案都適用舊法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二十二日指出,新修正的選罷法是二月二十日起生效實施,在此之前已送進中選會的罷免案都適用舊法。至於立委翁曉玲批評,現行罷免團體承擔連署真偽是法律陷阱,李進勇表示,陷阱是由立法機關所設,中選會依法行政不會引人入罪。

翁曉玲指出,檢調近期大動作地偵辦台南、台北、新北、高雄等縣市的罷綠團體涉嫌偽造連署案,中選會從一開始就刻意曲解法律適用,堅持罷免案適用舊法,使連署不須附身分證,設下陷阱讓那些無權、也無法查對連署書真實性的罷團承擔法律風險,隨時可以被控涉嫌偽造文書罪。

李進勇在立院表示,二月二十日前送入中選會的罷免案,全程都適用舊法,其後送達的罷免案則全程用新法規定,若選罷法規定與刑法有法律競合適用問題,涉及刑事責任認定部分,則由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李進勇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這是一個法定義務,這次中選會也是在發現有偽造連署情形下,檢具相關事證向司法機關進行告發,完全是依法律規定執行,如果有陷阱,也是由立法機關所設,中選會就是依法行政,絕對不會引人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