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納18歲公民權入青年基本法 立委與青年團體盼完善參與機制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教育部版《青年基本法》草案預告期屆滿,民進黨立委范雲、吳沛憶二十三日聯合多個青年團體舉行記者會,呼籲教育部應將「十八歲公民權」及「青年參與機制」納入法案版本,落實世代正義與實質參政權。

范雲與吳沛憶在立法院與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共同召開「十八歲公民權最後一哩路」記者會,會中包括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台灣青年民主協會、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代表出席。

范雲表示,現行民法已將成年年齡調降為十八歲,《公民投票法》也將門檻設定為十八歲,青年基本法若將十八歲定義為青年,卻未納入保障其選舉權,將無法完整落實立法目的。她強調,此次立法是彌補青年參與公共事務長期被忽略的機會。

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副理事長林思愷指出,修憲雖是落實十八歲公民權的途徑之一,但非唯一。青年基本法應主動處理選舉與罷免等公共參與權利,使十八歲以上青年可依法完整行使參政權。

吳沛憶表示,許多政治人物在選舉期間都呼籲「為未來投票」,而這個「未來」正是青年世代,應讓青年親自為自身權益發聲。她強調,十八歲公民權上次修憲未能通過公民複決門檻,反映其推動難度高,應透過立法補強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