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一一四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期限至四月三十日,截至目前仍有部份民眾尚未繳納,該局將透過多元溝通管道系統進行簡訊催繳作業,提醒尚未繳納的民眾記得儘速繳交使用牌照稅款。
稅務局說明,雖然一一四年度使用牌照稅的繳納期限至四月三十日止,逾期仍可繳納,但利用便利商店、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及電子支付帳戶等繳納方式在五月三日二十四時起停止適用。
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外,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但歸戶案件不適用。
如於五月一日至三日繳納者雖不加徵滯納金,但仍屬逾期繳納案件。每逾三日加收本稅的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所以尚未繳納民眾請儘速向稅務局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繳納。
補單方式相當多元,民眾於開徵期間可自行選擇利用電話、網路、傳真、臨櫃均可辦理。稅額在三萬元以下者,亦可至全台全家、萊爾富、OK、7-ELEVEN等四家便利商店,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至櫃檯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