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修刑法 挨批為炒股犯脫罪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針對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邱志偉提出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修正草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二十四日痛批此立法草案臭不可聞,嚴正質疑修法明顯是為勾結中國大陸通緝犯任國龍、炒作大同股票遭重判定讞的台商鄭文逸量身打造,意圖翻案脫罪。

台商鄭文逸在二0一六年間炒作大同公司股票,不法所得高達十二億五千七百一十七萬元,經台灣高等法院將他判刑十三年六月,且境管及電子腳鐐監控;黃國昌質詢時表示,台商鄭文逸在二0二四年七月判刑確定,但早在判刑前的二0二四年四月,就有民進黨立委提案變更證交法、企業併購法的犯罪構成要件,且變更的犯罪構成要,基本上就是鄭文逸在訴訟當中所提出來的辯詞。

黃國昌隨後更在臉書發文直言,如此臭不可聞的修法,不僅司法院與法務部皆表達反對,甚至連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都急喊停看聽,顯然知道事態嚴重,急欲止血。

他痛批,這不是民進黨第一次試圖以立法手段為鄭文逸開脫,二0二四年案件尚未定讞時,就曾提出證券交易法與企業併購法修正案,遭民眾黨黨團揭發後退回程序委員會。

黃國昌指出,此案再印證民進黨所謂抗中保台僅是空洞口號,連對與中國大陸通緝犯勾結、破壞我國股市秩序的鄭文逸,都能如此呵護備至。

黃國昌更質問總統兼黨主席賴清德,這樣的可恥修法,賴清德同意嗎;他也呼籲全體國人嚴肅看待此案,莫讓立法資源淪為特定勢力洗白工具,更應追問執政高層對於此類政治護航司法行徑的態度與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