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針對國人赴中國大陸遭拘留案件,海基會祕書長羅文嘉二十五日指出,從個案列表來看,「確實因為詐騙而被拘留的占了比較多數」,另也有涉及國安、宗教活動、失聯等風險情形。
陸委會日昨說明,近期新增七件國人赴陸陳情案,其中二人失聯、五人遭限制人身自由,當中有四人涉詐騙、一人涉非法入境。
羅文嘉指出近年赴陸國人遭拘留情形,概分為七種類型:一、涉對岸國安罪名;二、涉詐騙等刑案;三、從事宗教活動;四、赴第三地後入境中國失聯;五、遭虛構工作邀約前往後失聯;六、探親或處理財務問題後失蹤;七、觀光旅遊後不明原因失聯。
對於哪一類型占比最高,羅文嘉強調未有精確統計,但依個案觀察,涉詐比例較高。他表示:「我們沒有做統計,但是從個案的列表來看,確實因為詐騙而被拘留的比較多數。」
對於近期媒體關注兩岸戶籍問題,羅文嘉說明,持有中國「身分證」與「定居證」皆不被允許,因「定居證」即為取得「身分證」的前置資格,二者本質相同,皆視為中國公民;至於「居住證」則不屬於中國公民,但擁有部分當地居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