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東港鎮吳姓遠洋漁船長指示外籍漁工宰殺海豚,再利用沾滿血的肉塊誘捕鯊魚提高捕獲量,經屏東地檢署循線查獲,訊後諭知吳男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他七名船員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居。
屏東地檢署表示,接獲農業部漁業署通報,加拿大聯邦漁業及海洋部請求協助,指稱有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遭非法獵殺。檢方獲報後,相關單位合力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去年六月間吳姓船長駕駛遠洋漁船在西北太平洋海域作業,涉嫌指示船上外籍漁工捕捉海豚,再將海豚宰殺後,利用血塊當誘餌,藉由鯊魚嗅覺靈敏特性吸引鯊魚,以提高捕獲量。
屏東檢方表示,先於二十三日拘提遠洋漁船上的七名外籍漁工,二十五日上午搜索遠洋漁船及吳姓船長東港鎮住處。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吳姓船長及七名外籍漁工均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