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裁定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分別自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十四日及五月三日起生效。全案可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期間,黃景茂、邵琇珮分別於一一三年九月十四日及九月三日被傳喚到案,訊後遭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於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偵結,檢察官依法起訴十一人,包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檢方求處柯文哲總計二十八年六月徒刑。黃景茂、邵琇珮分別被控圖利罪及背信罪,檢方求刑七年及一年三月。
北院審核卷證後指出,黃景茂身為都發局長,涉嫌在京華城容積率調整案中違法核准開發案,使業者獲得超過一百二十億元不法利益;邵琇珮則擔任都委會執行秘書,負責審查技術文件,卻配合高層指示簽署不實會議紀錄。兩人所涉罪責最輕本刑均非輕,且黃景茂曾試圖銷毀公文草稿,顯示有滅證嫌疑。
京華城案已進入密集審理階段,預計自五月六日起連續以每週二天的全日庭傳喚證人,庭期排定至十一月。檢方將重點調查柯文哲是否透過沈慶京收受一千五百萬元的賄款,以及黃景茂、邵琇珮如何配合完成容積率調整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邵琇珮在民國今年一月二十三日準備程序庭中已承認部分犯罪事實,檢方建請減刑至一年三月並宣告緩刑。
本案自民國一一三年八月收網以來,檢方陸續搜索威京集團、柯文哲住處及民眾黨黨部,扣押逾二千份公文、財務文件及電子資料。根據起訴書揭露,京華城容積率暴增至百分之八百四十,違反都市計畫法及容積獎勵辦法,且未經專家學者實質審查。黃景茂、邵琇珮被指控在會議中壓制反對意見,強行通過開發案。
北院表示,考量黃景茂、邵琇珮與柯文哲、沈慶京等人的羈押狀態,以及案件審理需時,決定延長境管以確保訴訟順利進行。兩人若不服裁定,可於十日內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