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車險商品種類繁多,該怎麼挑選才能強化保障呢?兆豐保險表示,投保車險可掌握2大原則:「優先保人」、「先保他人再保自己」,建議透過第三人責任險,再附加超額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以「三保」強化保障避免交通意外事故被迫資產「一夜致負」。
根據規定,汽機車都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險),但強制險保障範圍僅限於駕駛人以外的人身傷害、失能、死亡給付3種,其中傷害醫療每人最高20萬元、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死亡每人定額給付200萬元,保障範圍有限且不包括財物損失。
兆豐保險表示,如要強化保障,建議車主們投保時優先規劃第三人責任險,相較於強制險理賠範圍只有體傷、失能、死亡等給付,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涵蓋車外第三人之體傷及財損。當駕駛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因意外導致第三人傷亡或財損時,而且應給付金額超過強制險理賠金額時,保險公司會依肇事責任計算比例後,根據投保之約定保額額度內給付理賠;鑒於現行民事求償金額高,如果擔心第三人責任險額度不夠賠,則可考慮再附加超額責任險,以此補足缺口。
舉例來說,兆小樂向兆豐保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體傷死亡部分每人傷害保額300萬元、每一事故傷害保額為每人傷害保額的2倍,財損部分每一事故保額50萬元,並再附加投保超額責任險、保額2,000萬元。某天兆小樂開車不慎追撞名貴跑車導致對方車損及體傷,須賠償對方1,000萬元車損費用及200萬元的體傷醫療和解金,經扣除強制險醫療傷害20萬元後,再由第三人責任險給付180萬元體傷、50萬元財損理賠金,其餘須賠償的財損費用則可由超額責任險理賠支應。
此外,車主也能在投保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後,透過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及傷害醫療給付附加條款強化自身保障,當駕駛人因交通意外事故導致自身身體受傷、失能甚至死亡時,即可得到駕駛人傷害保險理賠金以支應醫療或喪葬費用,減輕家人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