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生育獎勵金加碼五月一日勞動節起正式上路,每胎新台幣三萬元,鼓勵市民生育,此外,更放寬申請條件,新生兒父或母一方設籍北北基桃視為在基市連續設籍。
市府說,基於現今北北基桃已為共同生活圈,此次也調整申請條件,新生兒父或母一方設籍於基隆市,且併計設籍於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或基隆市滿十個月以上,即符合請領資格。
在新生兒於基隆市辦妥出生登記後,其出生之次日起六十日內,新生兒的母備妥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新生兒之母存摺影本,即可向基隆市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生育獎勵金」,如具正當理由,經戶所核准得延長至一年。市府說,一一二年出生數為一三三七人,申請人數為一千二百九十八人,一胎兩萬元,核發金額二千五百九十六萬元,四月三十日前出生者發放金額為每胎二萬元,五月一日起提升至三萬元,今年預算數為四千一百八十萬元。
另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者,配偶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並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該養父或養母視為新生兒之父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