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婦籌謀助境外洗錢逾百億

刑事局與泰警聯手,在台破獲以孫姓女子為首的跨國洗錢水房,查扣大筆贓款和犯罪電腦設備等贓證物。
(記者孫曜樟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孫姓女子於民國一一0年開始在高雄市設立跨國洗錢水房,透過人頭帳戶協助泰日越網路博弈與詐騙集團進行「入金」、「出金」等作業。泰國皇家警察總署年初於清邁破獲當地洗錢水房後,通報我國刑事局合作,刑事局經跟監多月,於高雄先後逮捕二十三名成員,並查扣市值三千一百萬元的虛擬貨幣及現金,警方粗估該水房累計洗錢金額超過一百億元。

刑事局一日召開破案記者會,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偵二隊隊長陳思翰指出,泰國警方今年於清邁查獲馬來西亞籍及泰籍犯嫌操控的洗錢集團,發現資金流向台灣後,雙方展開情資交換。我國警方鎖定高雄市前金區一處社區大樓為犯罪的據點,經長期監控發現,四十一歲孫姓女子雖然為全職家庭主婦,卻涉嫌組織犯罪集團出資籌組洗錢水房,招募林姓工程師等技術人員,利用境外通訊軟體指揮成員操作。

警方調查,該集團透過非法管道先取得數百個「人頭帳戶」,並將帳戶資料儲存於手機中,再以電腦遠端控制進行全自動轉帳,二十四小時處理泰銖、日圓、越南盾等外幣交易,協助博弈平台「入金」「出金」及詐騙集團洗錢,並抽取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手續費,水房成員則每月領取四至五萬元固定薪資,需打卡上班,組織架構宛如正規公司。

警從查扣帳冊發現,該集團自民國一一二年六月至一一三年一月間,洗錢總額達日幣四十九點四億元(約新台幣十點六億元),平均每月金流高達一點八億元。若追溯至民國一一0年集團成立至今,累計洗錢金額恐逾一百億元。

警方先後展開四波查緝行動,先後逮捕林姓工程師、管理幹部及人頭帳戶持有人等二十三人。刑事局指出,此犯罪模式結合虛擬貨幣與人頭帳戶,透過技術手段規避監管,增加追查難度。檢方複訊後認為,孫姓主嫌與林姓工程師二人涉犯組織犯罪、洗錢及詐欺等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