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核安會一日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的運轉執照,此舉象徵台灣核電除役邁向新里程碑。核安會說明,該室外乾式貯存設施啟用後,台電可依規劃陸續將核一廠反應器爐心內燃料全部移出,有助於除役作業之推進。核安會將持續監督確保設施營運安全。
核一廠室外乾貯設施於一0二年完工,去年十月才獲新北市府核發水保完工證明。台電於去年進行熱測試,將首束用過燃料池中的燃料棒移至乾貯設施,並於一日取得核安會核發首張的核電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
核安會表示,台電於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完成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熱測試作業。後續台電公司於今年一月二十日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提出設施運轉執照申請案送核安會審查。核安會完成程序審查確認申請文件內容完備後,於今年二月六日同意受理審查。
核安會表示為周延安全審查作業,邀集輻射防護、環境保護、結構土木、地質水文、熱傳分析等領域專家學者與核安會同仁共同組成審查團隊,依據我國法規及參酌國際間相關工業標準進行審查。審查團隊共計提出三百七十七項審查意見,歷經三回合審查討論,確認台電公司已就各項審查意見澄清說明。
核安會進一步表示,本案於完成審查作業後,於四月二十九日經核能安全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同意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
核安會為做好乾式貯存設施營運安全管制作業,已建立相關安全檢查作業程序,未來設施營運期間,將嚴格執行檢查工作,監督台電公司落實自主品質管理,確保用過核子燃料運貯作業安全,為民眾做好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