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平板包材 7月須申報繳費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量平板包材(含塑膠襯墊、泡殼)責任業者執行實務需求,環境部指出,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十二項;並提醒,新規定將於今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塑膠襯墊及泡殼責任業者辦理登記、申報及繳費作業。

另,為協助新納管業者熟悉如何申報營業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用,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已規劃於五至七月於北中南辦理多場次說明會。會議資訊將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全球資訊網」及「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網站公布,屆時請業者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