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新店焚化廠 明年納空維區

 

新北市樹林及新店垃圾焚化廠將納入空氣品質維護區,屆時進入空維區的柴油大客貨車未檢驗合格將開罰。 (記者吳瀛洲攝)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為改善空氣品質,新北市府環境保護局預告「新北市樹林及新店垃圾焚化廠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汙染源管制措施」,將於明年起公告實施;未來進入空品維護區的柴油大客貨車應於一年內取得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出廠滿五年以上燃油機車應完成當年度排氣定檢;違者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處五百元至六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若空氣品質惡化警告達中級預警,將加重處分。

環保局表示,為有效管制柴油車密集行駛區域,並降低空氣汙染物排放量,新北市一0九年起率全國之先,劃設首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台北港空維區」,並於一一二年擴大為「西濱海岸空氣品質維護區」,且將八里垃圾焚化廠與掩埋場於同年納入「西濱海岸空維區」,由於柴油車時常進出焚化廠,進行柴油車空品管制實施成效良好。

環保局表示,為加強管理移動汙染源,因此將另兩座樹林與新店焚化廠納入空氣空維區,目前相關作業已進入預告程序,預定明年起公告實施。

環保局指出,新北市有約十萬輛柴油車,其中柴油大貨車與大客車為排放PM2點5及NOx(氮氧化物)汙染物的來源,為降低空氣汙染物排放量,市府早於一一二年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西濱海岸空維區」,施行後至一一三年,PM2點5年削減量約一四二公噸、氮氧化物年削減量約二五七0公噸。

另,今年元旦起施行的「板橋雙子星空維區」亦擴大至新板特區,每年約十五萬輛大客車在此通行,近三年通行車輛九十九點九%合規,僅七十輛車違規並予告發處分,顯示空維區能有效管制高汙染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