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針對即將於六月十四日屆期的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措施,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七日審查《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減稅延長年限無共識,國民黨召委賴士葆宣布將條文送交政黨協商。
現行措施針對購買第一級或第二級能源效率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每台最高可減徵貨物稅二千元,至今年六月十四日止。行政院版本擬修正第十一條之一,延長至民國一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授權行政院視實際推展情況再延長一次,最長兩年。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於會中表示,該措施採先徵後退方式執行,根據經濟部資料,可節省電力十五點五億度,亦具減碳與節電效益。財政部建議延長至一一六年底,並授權最多延至一一八年底,總計可施行四年六個月。
各黨團立委意見分歧。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主張直接延長至一一九年,避免民眾因政策期限匆忙換機;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認為應先延兩年再檢討,以符財政紀律;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則主張延至一一六年底,授權行政院再延兩年,避免現任立委逾越任期決定未來政策。
賴士葆質疑,若成效良好為何不永遠免徵,並反對授權行政院延長,主張應依法明定年限,不支持二加二年方式。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指出,自一0八年實施以來,累計退稅二百一十一億元,若直接免徵恐轉為廠商受益,反不利消費者,建議維持現制較能引導綠色消費。
賴士葆強調,雖然行政院版本尚未送達,因審議時程緊迫,條文今日須處理,最終決定送交政黨協商,供未來在延長二年、二加二年、至一一九年或永久免徵等方案中擇一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