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危老條例中的時程獎勵將在一一四年五月十二日歸零,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八日指出,過去常出現小基地房屋搶著申請,但這對房屋結構安全或防災沒有幫助,因此時程獎勵會落日、取消,繼續延續規模獎勵;在修法時也會檢討是否能簡化程序。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一0六年公布施行,規定施行後三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得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十%獎勵規定;內政部後續再修法,將時程獎勵修正為逐年遞減,延長至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十一日外,並配套修法新增規模獎勵項目,鼓勵基地整合擴大。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八日進行內政部就「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之執行成效及未來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由於危老容積時程獎勵將在一一四年五月十二日歸零,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民眾黨立委麥玉珍等多名立委質詢是否會延長時程獎勵、以及後續配套措施。
吳欣修說,因時程獎勵是空白授權的容積獎勵,實施者不用付出其他代價就能獲得,過去常出現小基地的紙片型房屋搶著申請,但這對房屋結構安全或防災沒有有效幫助,因此也有提出規模獎勵,也就是規模要至少六十坪以上才能提出申請。
吳欣修指出,未來時程獎勵會落日、取消,繼續延續規模獎勵;在修法時也會檢討過程中是否可以簡化程序,希望加快危老案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