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十六日偵查終結去年七月卅一日在新竹縣尖石鄉武林帖夏令營溯溪活動導致學員意外死亡之重大案件,認邊姓、徐姓及張姓等三名被告,均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依刑事訴訟法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暑假將至,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振倫呼籲業者落實專業人員配置,完善風險評估及緊急應變機制,亦籲各級政府及教育單位應加強安全宣導,落實業者查核輔導,嚴格取締違規行為;同時提醒家長,報名戶外活動應審慎確認主辦單位是否合規、活動人員具備專業證照與經驗。
新竹地檢署表示,邊姓被告係實際負責人,徐姓和張姓被告為不定期合作之教練。但徐姓教練已過期,張姓教練未具備相關證照,本案共十五名學員,依法應配置一名溯溪嚮導及二名安全人員,但邊姓負責人只由徐姓為主教練、張姓為助理教練,由二人負責包括溯溪等高風險活動。
新竹地檢署指出,當天適逢颱風過境及降雨影響,導致錦屏溪水勢湍急,兩名教練草率試水後,仍選定錦屏溪活動,未準備任何緊急應變措施,安全人員配置亦未符合規定,僅由該二人帶領十四名學員輪流進行溯溪活動,當輪至被害死者黃姓少年下水時,因遭水流漩渦拉扯,旋即沉沒,未再浮出水面。
新竹地檢署指出,三人理應具備足夠專業知識與經驗,提供安全無虞之活動環境,卻導致被害人身亡,造成其親屬無法彌補之重大傷痛;其他年齡介於六至十二歲之營隊學員因目睹事故發生,身心亦蒙受極大創傷,請法院審酌上情,依法量刑,以昭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