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汐止所員警於5月5日執行巡邏勤務,在汐止區水源路一段前見薛男(56歲)騎乘機車逆向行駛,攔查發現薛男渾身酒氣,經實施酒測,其酒測值高達0.77 MG/L,過程中薛男竟謊報其胞弟身分企圖躲避查緝,直至員警將其帶返所調查後發現竟是臺灣士林地檢署所發布之通緝犯,全案依通緝、涉嫌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罪移送臺灣士林地檢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指出,汐止警分局員警於5月5日11時許巡邏行經汐止區水源路一段時,發現薛男騎乘機車逆向行駛,甚至差點與對向車輛發生擦撞,為避免危害發生,員警立即發動攔查,豈料薛男一開口即飄來濃濃酒味,且面對員警神情慌張、顧左右而言他,員警告知權利後實施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77 MG/L,當下薛男竟謊報冒用其胞弟身分,直至員警帶其返所調查,比對身分系統資料發現竟與所報個資不符,薛男始坦承其係臺灣士林地檢署105年所發布之通緝犯,此行為罪加一等,更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全案由汐止警分局依通緝、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呼籲,酒駕害人害己,若有飲酒情事,請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計程車,或通知代駕業者,遵守「喝酒不開車」的原則;另冒名應訊、試圖掩飾身分而冒用他人名義於文書上簽名,將危害警察、司法機關對於刑事犯罪文書製作之正確性,也使被冒用名義之人蒙受偵查、審理、執行等刑事責任之危險,呼籲犯罪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