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考量兩案在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中存有重大且明顯的瑕疵,且違背權力分立原則等憲法要求,行政院於二十一日依法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與一一四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聲請釋憲。
行政院是在今年農曆過完年後對財政收支劃分法與一一四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雙雙提起覆議,但遭立法院否決,政院隨後在五二0後跟進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釋憲。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揆指出,有關二0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同日修正公布的財劃法第八條第二項、第十六條之一第三項與第卅條第三項等規定,考量兩案在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中存有重大且明顯的瑕疵。
卓榮泰表示,這兩個案子還會毀棄依憲法民主原則所建立的責任政治體制,甚至妨礙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延宕機關本應如期履行的法定職責,並且違背權力分立原則等憲法要求,因此行政院於五月廿一日依法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聲請釋憲。
李慧芝表示,卓揆強調行政院此次提出憲法訴訟的目的,在於透過憲法法庭的審理與裁判捍衛憲政體制,確保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得以維持,並保障國家機關運作的正常與國家體制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