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洪姓男子至板橋警分局報案,聲稱行車時遭後方車輛駕駛恐嚇及毀損車體,起因為雙方車輛均為停等紅燈、於燈號轉換為綠燈時,因駕駛起步較晚,隨即遭後方車輛長按喇叭,洪男緊急踩煞車後,後方車駕駛與乘客隨即下車以徒手方式敲擊洪男所駕車輛的左邊前座玻璃,並造成自小客車左後車輪框損傷。
板橋警分局指出,板橋警分局依規定受理,並迅速掌握對象及相關人,後續將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後,將依刑法恐嚇及毀損調查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