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國民黨將就中選會駁回「反廢死公投」提出行政訴訟。立委翁曉玲四日指出,中選會為二級行政機關,竟有權力來否決立法院所提的公投案,非常不恰當。中選會指出,依法審議公投案之法律要件,認定反廢死公投不屬於公投法明定之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故難以辦理公民投票。
翁曉玲指出,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後,明示法律以死刑制裁故意殺人,若符合一定的實體與程序條件並不違憲;但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質詢司法院在八號判決後是否有與民眾對話?
翁曉玲批評,二級行政機關中選會竟有權力否決立法院所提的反廢死公投案,非常不恰當。而司法院為了修法,也應該召開公聽會與民眾溝通、或向民眾說明大法官的意見,如果完全不聆聽民意是非常危險的事。
中選會指出,中選會為獨立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依據《中選會組織法》規定,公民投票公告事項之審議應經中選會委員會決議,且依公民投票法等法律規定,對於立院依公民投票法所提出之公民投票案提案具有審議權限。
中選會表示,依《公投法》規定,立院僅能對重大政策之創制與複決提案,公民投票之程序與實體要件同時拘束各項提案人、提案機關與中選會,故需經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符合法律要件,始得據以適法辦理公投。中選會委員會討論決議,反廢死案因不符合公投法所規範的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所以無法辦理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