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大宗安毒走私 供出共犯 無期改判17年

台灣史上最大安毒走私主嫌供出共犯,高分院二審無期改判十七年。(記者陸瓊娟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刑事局在一一二年破獲一起台灣史上最大宗安非他命走私案,查扣市價二十三億元的一噸多安毒,李姓主嫌一審原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五日依李男供出共犯,改判十七年,全案仍可上訴。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五日指出,李姓主嫌一審原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他在二審審理期間具狀供出共犯,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啟動偵查查獲,據此依毒品等罪從輕改判十七年,褫奪公權五年,全案可上訴。

此外,印尼籍船長一審原被判決無罪,但二審法官認為在走私過程中,印尼籍船長有接獲柯姓共犯指示要求更改船名,關閉船舶定位系統,甚至目睹大副有操作吊車從小船吊掛五大袋不明東西上船。依一般智慮健全之人,均足以判斷柯姓男子等人在從事違法行為,因此有運毒不確定犯意,據此改判有期徒刑四年,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假釋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全案起於,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於一一二年二月接獲線報,有運毒集團擬從高雄港走私大量毒品入境,經密集跟監蒐證,掌握該運毒集團成員於該年八月四日出境,待其七日返台之際,立即動員三十多名警力至高雄港五十八號管制站前攔截圍捕運毒車隊。專案小組率先逮捕陸地運毒負責人六十八歲葉姓男子、運毒司機二十歲柯姓男子和共犯三十三歲鄭姓男子,並於柯姓男子貨車上查獲以垃圾太空袋和茶葉袋分層包裹偽裝毒品的安非他命毛重一公噸多公斤、愷他命毛重近一百二十公斤。刑事局指出,此案為台灣史上最大宗安非他命部制走私毒品案,初估該案毒品市價約達二十三億六千多萬元,可供四百萬人吸食。

專案小組並針對運毒貨輪執行查緝,查獲海上運毒負責人二十二歲柯姓男子、共犯四十一歲陳姓男子、印尼籍的R姓運毒船長和L姓船員;同日,再循線拘提幕後金主五十一歲李姓男子到案。